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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外高桥保税区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10 14:27:24 来源:

一、园区发展背景和概况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保税区在保税功能、进出口经营权等方面的优势逐步削弱。实施区港联动,则能改变保税区与港区"前港后区、相互分离"的现状,有效地发挥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和港口的区位优势,成为我国保税区逐步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提升港口能级、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措施。
  基于这些考虑,20031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作为全国首家"区港联动"试点区域,先行先试。2004415日物流园区通过国家海关总署联合验收小组验收,715日进入试运作阶段。

  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是上海外高桥保税区10平方公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上海市"十五"期间重点规划的三大物流基地之一,园区紧靠上海外高桥集装箱三期码头,开发面积1.03平方公里;总投资28亿元人民币,至2005年底将建成 70万平方米现代化仓库、15万平方米集装箱转运区、2万平方米商务中心、9千平方米政府监管服务平台以及先进的硬件和软件配套设施,物流园区的集装箱年综合处理能力将达到100万标准箱。
  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具备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和国际转口贸易四大功能:
  l 国际中转
  国际中转是对国际、国内货物进行分拆、集拼后,转运至境内外其他目的港。
  l 国际配送
  国际配送是对国内货物进行分拣、分配或进行简单的临港增值加工后向国内外配送。
  l 国际采购
  国际采购是对采购国内货物和进口货物进行综合处理和简单的临港增值加工后向国内外销售。
  l 国际转口贸易
  国际转口贸易是进口货物在区内存储后不经加工即转手出口到其他目的国和地区。
  建立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就是要整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和港区的区位优势,通过开辟保税区和港区之间的直通道,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将物流仓储的服务作业,推移到口岸环节,进一步拓展港区功能,实现口岸增值,促进转口贸易及物流业务的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区港联动优势。


  二、政策优势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制定了《关于推进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和外高桥港区联动发展的试点意见》, 意见就保税物流园区的海关监管、税收管理和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税物流园区享受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的叠加政策,具体来说,主要包括:
  海关监管方面:
  l 物流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l 物流园区内的仓储物流企业,开展进出口货物的分拨配送业务,经海关核准,可实行"凭担保分批出区、集中报关"
  l 从区外运入物流园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l 物流园区内可进行分级、挑选、刷贴标志、改换包装形式等简单加工。
  税收管理方面:
  l 比照出口加工区的相关政策,区外企业运入物流园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退税。
  l 物流园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的货物,凡属于货物直接出口和销售给区内企业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外汇管理方面:
  l 区内货物分拨企业,在自有外汇不足以对外付汇的情况下,允许企业购汇解决。
  l 实行区内企业非贸易购汇试点,对货物流与资金流不一致的付汇,允许区外企业凭相关凭证向境外企业购付汇。
  这些政策的设定,为保税物流园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物流园区试运作以来,国家各有关部委、上海海关、市发改委、市外经贸委、市外资委、市外汇管理局、市国税局等有关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相继出台配套的操作管理办法,为物流园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三、招商引资和运作情况
  招商引资方面。保税物流园区凭着得天独厚的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以及完善的配套服务吸引着境内外众多投资者。截至目前,保税物流园区引进35个项目,实际注册企业16(分公司7),注册资金2038万美元,包括跨国采购企业、国际航运集团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等,著名的企业有荷兰世天威、商船三井、东方海外、阿尔卑斯物流、近铁等。共计土地转让10万平方米、仓库租赁10万平方米、办公室租赁4000平方米,已基本完成了今年预定的招商引资任务。
  715日开始保税物流园区进入了业务运行阶段。进出物流园区货物以电子产品为主,开展了一般贸易出口、加工手册深加工结转等业务,物流园区初步实现了出口采购、"香港一日游"替代的功能。截止111日,保税物流园区进出区货物突破1206票,货值1.39亿美金。其中进境备案货物57票,货值667.18万美元;视同出口货物606票,货值6598.78万美元;出境备案货物100票,货值266.3万美元;视同进口货物443票,货值6398.48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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