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體版 | 国际版English| 联系我们
注册公司
注册项目:内资 外资 进出口 分公司 代表处 香港 商标 变更 注销 园区 市区 工商登记 税务登记 财税服务
请输入关键字:
注册成立香港公司的条件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02 00:57:39 来源:

   (1) 一位以上股东或董事; 
   (2)
所有股东必须超过18岁;
 
   (3)
所有股东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圆港币(不需要验资,到位资金不限); 
   (5)
在香港能提供注册地址(一般由注册公司代理提供);

   (6)
有限公司法定秘书(一般由注册公司代理担任);


  
加入收藏夹】【 】【打印】【关闭
※ 相关信息
无相关信息

 
 网站最新
 人气排行 
 推荐排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友情推荐 | 法律声明
上海爱木珏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26弄18号元芳商务中心216室 邮 编:200002

电 话:86-021-31265720 手 机:159 2175 6565 E-mail:cheryonly@163.com

MSN: cheryonly@hotmail.com QQ:236763701

沪ICP备05027222号